更新时间:2026-04-20
点击次数: 
当前,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道路交通流量持续增长,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、家庭的希望,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,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。为切实保障同学们的上下学出行安全,预防和减少涉及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南宁市教育局、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和提醒:
一、严守道路通行规则,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。步行上下学时,须在人行道内行走,没有人行道的须靠道路右侧通行;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,要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,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,做到“绿灯行、红灯停”,坚决杜绝突然横穿马路、跨越隔离护栏等危险行为。乘坐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时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需年满12周岁,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需年满16周岁。请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定骑行年龄要求,不触碰法律红线。请各位家长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管责任,教育引导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严禁飙车、无证驾驶等危险行为,不乘坐超员超载、无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,共同守护孩子出行安全。
二、主动防范出行风险,筑牢自身交通安全防线。同学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,要排队候车,待车辆停稳后依次上下车,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,避免发生意外。乘坐私家车时,要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,未满12周岁的同学不得坐在副驾驶座位。家长驾车接送时,要遵守校园周边停车规定,即停即走,避免造成交通拥堵。不要搭乘无牌无证、超员超载、酒后驾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。
三、践行文明出行理念,带动身边人共同守护平安。同学们上下学途中要集中注意力,不要边走路边看书、玩手机或听音乐,避免因为分心而忽略周边路况。要主动发挥“小手拉大手”作用,向家庭成员及身边亲友宣传交通安全知识,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,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。
同学们、家长朋友们,生命至上,安全第一。希望大家都能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,把“遵守交通规则”深深烙印在心中,落实到每一次出行的行动中。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控,全力为同学们的平安出行保驾护航。请同学们、家长朋友们与我们共同努力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,保障同学们健康成长、平安成才。
电子邮箱: facai@126.com
热线电话: 0755-89800918
公司地址: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2层栋A座22层